個人資料蒐集、利用告知書
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欣興)基於人事管理(包括任用、調職、核薪、調薪、升等、考核、獎懲、差勤、福利措施或其他人事措施)之目的(下稱特定目的),需要您提供【人事任用流程SOP】中所列之個人資料,包含但不限於生物特徵辨識(如人臉辨識攝錄、指紋/虹膜等辨識設備)之資料,針對此些個人資料,欣興特此告知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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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期間: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/依相關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之保存年限/欣興因執行業務及/或人事管理所必須之保存期間。上開期間有相互競合者,以該較長的期間為準。
(2) 地區:包含中華民國及欣興及其關係企業在全世界之其他營業據點所在國,以及第3款其他對象之所在地。
(3) 對象:欣興及其關係企業在全世界之營業據點、受渠等委託處理事務之委外機構、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、擬與欣興或其關係企業進行合併、分割、收購、股份轉換、股份交換、股份買賣及其他併購等行為之他方或其委任專業人員、其他與欣興或其關係企業有業務或合作往來之個人、公司、機構(包含研究機構)、稅務機關及其他依法有調查權機關。
(4) 使用方式: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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